上海發布樓市“滬七條” 亮點多多!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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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2月25日,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

服務宜居安居,促進職住平衡,聚焦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確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

一是縮短非滬籍居民購買外環內住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內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條件非滬籍居民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對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三是符合條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證》群體可在本市購買住房。對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無需提供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

按照上述規定,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自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外購房不限套數,在外環內限購1套住房;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內限購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範圍內限購1套住房。

關於住房限購政策相關業務,可撥打房地產交易行業服務熱線“962269”具體諮詢。

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發揮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作用,滿足繳存人在不同階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規定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

一是適度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將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160萬元提高至240萬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購買綠色建築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積金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可達到324萬元。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也相應提高。

二是優化貸款套數認定。對於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本市繳存人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當前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本市再次購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三是擴大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持範圍。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適用範圍從購買首套住房拓展至購買第二套住房。即對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本市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

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相關業務,可查詢上海住房公積金官網或撥打住房公積金熱線“12329”具體諮詢。

完善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

支持居民置換改善需求,《通知》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購買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即對購房人於未成年時(或於本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前)已與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擁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購或置換住房後,該住房仍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擁有住房外),暫免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

購房人家庭住房情況發生變化,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向應稅住房所在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個人住房房產稅納稅信息申報、認定,從稅務機關重新認定之次月起調整納稅,並退還屬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後多繳納的稅款。

關於完善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相關業務,可撥打稅務諮詢熱線“12366”具體諮詢。

上海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穩市場、穩預期、穩信心,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在聚焦需求側出台上述政策的同時,持續推進實施好其他各項政策措施,包括優化市場供給,因地制宜精準供應;統籌市場和保障,推進收購二手住房用於租賃等,多措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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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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