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通過《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將加密資產納入金融商品監管範圍



4月10日,日本內閣會議通過了《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首次將加密資產正式納入金融商品的監管範圍;

這也意味著,加密資產在日本的法律定位正從過去的“支付手段”升級為與股票、債券類似的金融產品。

根據修正案,加密資產發行方將被要求每年進行一次資訊披露,旨在完善市場監管環境。

同時,法案明確禁止利用未公開資訊進行內幕交易等行為,填補了此前監管框架中的空白。

此外,為更精準體現從業者業務的核心性質,註冊從業者名稱將從“加密資產交換業者”變更為 “加密資產交易業者”。

修正案還大幅提高了違規處罰力度,在針對那些無證經營加密交易的從業者,監禁期從原本 3 年以內延長到 10 年以內,罰款上限從 300 萬日元以內提至 1000 萬日元以內。

日本金融廳此前依據《資金決算法》將加密資產視作支付手段監管,但隨著投資用途日益增多,原有框架已無法有效應對市場風險;

鑑於此,金融廳決定轉變監管思路,將加密資產納入《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監管體系。

目前,相關修正案已提上日程,若能在本屆國會順利通過,預計於2027年度正式施行。

#金融商品交易法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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