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e Booster 第 4 期:發帖瓜分 1,500 $USDT
🔹 發布 TradFi 黃金福袋原創內容,可得 15 $USDT,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 本期支持 X、YouTube 發布原創內容
🔹 無需複雜操作,流程清晰透明
🔹 流程:申請成為 Booster → 領取任務 → 發布原創內容 → 回鏈登記 → 等待審核及發獎
📅 任務截止時間:03月20日16:00(UTC+8)
立即領取任務:https://www.gate.com/booster/10028?pid=allPort&ch=KTag1BmC
更多詳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50203
今天有個資訊,很多人可能沒注意到。
上海二中院近期專門開了個研討會,討論的是涉虛擬貨幣案件怎麼統一尺度。
涉及洗錢,不是只看“結果”,更是看你當時知不知道錢是有問題的,不能一刀切地按結果倒推責任。
只要你主動去做“掩飾、隱瞞資金來源和路徑”的行為,在認定上就已經非常敏感了,不需要等到錢洗乾淨才算。
單純自己持幣、交易,一般不被當成經營行為,但如果你明知道對方在做非法或變相的換匯操作,还用虛擬貨幣幫忙倒一手,情節一重,性質就完全變了。
幣圈不是不能參與,但做中間角色的人,真要想清楚自己站在哪。
有些事情可能當時覺得就是幫個忙、賺個差價,但是法律認定上就是另一回事了。
以後也少給身邊人透露自己是炒幣的,對他好對你自己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