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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最高法院決定,交易所中的比特幣可能被沒收
來源:PortaldoBitcoin 原標題:韓國最高法院決定加密貨幣交易所中的比特幣可被沒收 原始連結: 韓國最高法院裁定,根據該國的刑事訴訟法,存放在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比特幣可以被沒收,結束了一宗由一名嫌疑人在洗錢調查中提起的訴訟。
該裁決確認,存放在交易所的數位資產在刑事調查中屬於可沒收的對象,即使這些資產不存在實體。
韓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貨幣持有率之一。到2025年3月,超過1600萬人——約佔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在該國主要交易所擁有加密貨幣帳戶。
此案起因於警方沒收一個帳戶中的55.6比特幣,當時估值約為6億韓元((US$ 413,000)),該比特幣來自一個只被稱為A先生的個人交易所帳戶。這些資產是作為洗錢調查的一部分被沒收。
A先生隨後提出復議申請,聲稱存放在交易所帳戶中的比特幣不能被沒收,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6條,這些並不被視為“實物”。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了該申請,認為沒收行為是合法的。A先生於12月向最高法院提出新上訴。
在最終判決中,最高法院駁回了比特幣不屬於沒收範圍的說法。“根據刑事訴訟法,沒收對象包括有形物和電子信息,”法院表示。
法院補充說,比特幣“作為一種具有獨立管理、交易和經濟價值控制能力的電子代幣”,符合可由法院或調查機關沒收的資產資格。
“本案中,沒收A先生名下由虛擬資產交易所管理的比特幣的決定是合法的,低等法院駁回復議申請的判決沒有錯誤,”判決書指出。
此決定與韓國此前多個司法判例一致,這些判例將加密貨幣視為財產或資產。2018年,最高法院裁定比特幣是一種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資產,可以在犯罪活動中獲得時沒收。同年,加密代幣被認定為可分割的財產,在離婚程序中得到承認。
2021年,法院進一步澄清,比特幣是一種體現經濟價值的虛擬資產,並被視為刑法下的財產權。
其他司法管轄區也採取了類似的做法。上個月,英國通過一項立法,正式承認數位資產為財產,賦予其與傳統財產相同的法律地位。該法律旨在為涉及盜竊、繼承和破產等案件的法院提供更明確的指導。
這些措施旨在提升數位資產相關案件的法律明確性與執行力,特別是在打擊犯罪收益和資產追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