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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徵稅“越權”後:關稅退款這筆帳 白宮怎麼算
當地時間2月22日,美國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在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採訪時,被主持人達娜·巴什追問一個看似直接、卻難以直接回答的問題:既然最高法院已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的大範圍“緊急關稅”缺乏授權,那麼此前收上的巨額關稅款,退不退、怎麼退?
巧合的是,判決出爐後的這兩天,越來越多企業和行業組織迅速轉向“第二戰場”,即通過訴訟與程序性申報,搶在訴訟隊伍最前面要求退款。
雖然最高法院把“能不能徵”這件事說清了,但對“怎麼還錢”卻並未明示,這也使得該問題成了目前華盛頓和華爾街都最敏感也最關注的焦點**。
貝森特閃爍其詞“打太極”
貝森特當天在CNN接受採訪時強調兩點:第一,最高法院對總統依據IEEPA徵收關稅的權力做了“非常狹義”的解讀,但並沒有涉及退款問題;第二,案件已發回下級法院,因此退款“不是政府決定,而是由下級法院決定”。 如果只看字面,這兩句話都有一定的真實性,但若看整體效果,卻更像是一場有技巧的責任轉移。
首先看貝森特“說對”的部分。貝森特反覆強調,最高法院這次並沒有就“退款怎麼操作”給出具體方案,退款問題將更多落到下級法院與執行部門的後續程序中。這一點在法律邏輯上確實站得住。因為最高法院的確只解決了一個核心問題:總統能否依據IEEPA加徵如此大範圍、高稅率的關稅?答案是否定的。但判決並沒有寫明“財政部必須在某一限期內退還多少億美元”,也沒有設計任何具體退款流程,因此,貝森特在這點上並沒有說錯。
但問題在於,貝森特把“沒有談退款細則”包裝成“最高法院沒有真正觸及核心、只是狹義解讀、還要等下級法院幾周甚至幾個月”,這個“太極”就打大了。首先,這種說法容易讓觀眾誤以為:最高法院只是把球踢回去,IEEPA關稅的合法性還懸而未決。但實際上,最高法院把結論寫得非常明確:IEEPA不授權總統徵收關稅。其次,判決雖然把退款問題交給了下級法院,但執行退款的主體一定是海關、財政部等行政機關,法院最多是下命令、定原則,而不可能替政府打款做帳。最後,在司法實踐中,行政部門完全可以主動制定退款方案、與企業和解,或者相反,通過程序戰術實現拖延或上訴,把帳拖個幾年,這些選擇都是真實存在的政策工具,而不是法院說了算、政府只能被動聽令。
還有一個更現實的“回避點”:貝森特在鏡頭前把退款說成“不是關鍵問題”,這其實是在把政治風險與財政風險同時後推。因為一旦承認“應該退”,接下來就會面臨三個更尖銳的問題:退給誰?退多少(含不含利息)?退款的钱從哪裡出?**這些都不是一句“等法院”就可以遮過去的。當天,多家媒體引述貝森特接受採訪時的表述,稱“退款由下級法院處理”,這與其說是法律判斷,不如說是政治姿態,即在不承諾的前提下,把主動權留給時間。
其實,貝森特幾天前在另一場採訪中,就已經把大規模退款稱為“終極企業福利”,暗示了不願意退錢的政策立場。今天又用“法院決定”來回應媒體追問,很難不被解讀為一種刻意淡化行政責任、同時對企業和國會施壓的政治話術。對市場和企業而言,這種態度傳遞出的信號是:退款在法律上有機會,但在政治上很不受歡迎,短期內不要指望財政部主動打開錢包。
最高法院的“退款”態度
這次IEEPA關稅案,最高法院的操作可以概括為:先定性,再下放。
所謂“先定性”,就是先把權限問題說清楚,明確IEEPA能否被當作加稅的法律依據,最高法院的答案是不能。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在多數意見中指出,IEEPA本質是處理緊急國家安全威脅的制裁法律,授權的是“調控”金融交易和貿易往來,而不是替總統重寫整個關稅表;如果接受政府的解釋,那任何時候只要宣布一個“國家緊急狀態”,總統就能繞過國會,對所有國家、所有商品無限期加稅,這顯然與憲法框架不符。
**所謂“再下放”,則體現在“救濟”和執行層面。**這裡的救濟主要指是否以及在什麼範圍內退還已徵收的關稅。最高法院確認“關稅違法”的同時,把如何對進口商退款的案件發回國際貿易法院,要求其在既定事實前提下,決定對進口商的“適當救濟”。換句話說,最高法院沒有寫退多少錢、怎麼退,這是有意留白。包括律師事務所在內的專業解讀普遍認為,法院一方面明確承認IEEPA關稅“原則上應當可以被追回”,為進口商索賠開大門;另一方面又刻意不設計具體操作細節,這是為避免使自己捲入複雜的技術爭議,也給行政和下級法院留下博弈空間。
究竟要退多少?怎麼退?
輿論普遍關注,需要退款的金額究竟是多少?採訪貝森特時,CNN主持人巴什提到約為1340億美元,雖然貝森特沒有回應,但該數據的來源核心是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公布的截至2025年12月中旬的關稅徵收數據,被媒體與研究機構整理後,目前被廣泛引用。不過,賓大沃頓預算模型等研究機構按稅則編碼、產品與國家維度建模外推認為,若把後續時間段與調整因素一併計入,潛在退款金額可能超過1750億美元。也就是說,1330億更像已確認進賬的階段性金額,1750億更像可能被追索的更寬口徑風險上限。
至於接下來實施退款的路徑,輿論分析,大概率是法院、海關、行政部門三線並行。
一方面,白宮已經簽署行政令,要求各機構盡快終止依據IEEPA徵收的額外從價稅,並推動《協調關稅稅則表》的相應修改;但同一份行政令也寫得很清楚:僅終止IEEPA加徵部分,並不影響232、301等其他法律依據來源的關稅。換句話說,停止繼續徵收與返還既往徵收是兩件不同的事,前者白宮能下令,後者則大概率要靠索賠與訴訟才能打出結果。
另一方面,之所以這兩天多家企業密集起訴,是因為退款在實操上高度依賴“程序窗口”。業內人士都了解,進口貨物一旦清算(liquidation)完成,進口商通常只有一定期限提出抗議並申請退還。賓大沃頓的預算模型就提到,一般情況下,進口商在清算後約180天內可向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提出抗議並請求退款。同時,進口商在國際貿易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款,也存在時間窗口,並且案件量可能繼續飆升。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公司寧可先把案子立上,不是為了拿到退款,而是為了先把資格和順位鎖住。
此外還有一個現實變數:為防止大批案件淹沒法院,國際貿易法院很可能採取“樣板案+批量適用”的模式,先選幾個代表性案件,把資格認定、金額計算、利息處理等技術問題講清楚,然後再要求海關參照此模板,對其他類似進口商統一處理。在這一過程中,法院負責畫紅線、定規則,行政部門負責設計具體流程和系統,雙方互動決定了退款節奏和覆蓋範圍,這也正是為什麼說,貝森特稱“完全是法院的事”是一種誤導。
白宮的“繞路”策略
縱觀歷史,美國並非第一次面對大規模貿易稅費退還,但這次的覆蓋面橫跨行業與大量報關記錄,技術難度和法律爭議都不小。因此,包括律所在內的專業意見普遍認為,即便訴訟推進順利、行政配合到位,從規則落地到第一批具有規模的退款實際發放,仍可能需要大約12到18個月。而特朗普本人則公開放話稱,退款爭議可能會在法院裡拖上好幾年。這兩種說法並不矛盾。因為,如果政府選擇簡化流程、批量處理,一年多的速度並非不可實現;但若政府選擇抵制,拿出硬扛、逐步訴訟、嚴格程序審查的策略,那麼,走向多年拉鋸也是完全可能的。
可以說,貝森特接受採訪時的太極招數,基本代表了目前白宮在退款問題上的姿態:法律上被動,政治上抗拒,策略上繞路。一方面,政府在此前訴訟中已向國際貿易法院承諾:一旦有“最終且不可上訴的退款判決”,將對所有處於類似境遇的原告退還IEEPA關稅。這意味著在個案層面,只要企業打贏官司,財政部就很難賴帳。但如果沒有統一的行政方案,大量企業可能仍不得不走訴訟或逐案程序來爭取退稅。再叠加貝森特把退款形容為“終極企業福利”的說法,市場得到的信號很清晰:退款在法律上“有門”,在政治上“很不受歡迎”。
更值得注意的是,從近兩天動作看,白宮的核心優先級並不是“盡快把錢退回去”,而是“盡快把關稅工具續上”。白宮一方面通過行政令,終止依據IEEPA加徵的額外從價稅,另一方面又迅速依《1974年貿易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祭出為期150天的臨時全球15%關稅,同時加大利用301條甚至232條等傳統工具,繼續搭建新的關稅牆。這套動作釋放的信號十分明確:關稅槓桿要繼續用,至於已經收來的稅款**怎麼退、退多少,姑且交給訴訟和程序去磨合。換句話說,即便法院逼著政府退錢,白宮也在試圖通過新一輪、基於其他法律授權的關稅,把現金流盡可能補回來。
這場圍繞IEEPA關稅的“退稅大戰”,法律角度看,是最高法院把稅收權拉回國會和專門貿易法院;財政角度看,是企業與財政部圍繞上千億美元現金流展開的拉鋸;政治角度,則是特朗普團隊在不情願認輸的前提下,通過話術和新關稅,把法律挫敗包裝成對內繼續強硬的機會。正是在這樣的框架下,貝森特“這不是關鍵問題”的回答,恰恰暴露了關鍵所在:關稅退不退,已經成為這屆美國政府最不願正面回答、但又繞不開的核心問題。
(資料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