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院,推動提高預付電子支付手段退款比例及改善證券公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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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院近日決定提高預付電子支付手段的退款比例,並改善證券公司的付費股票資訊服務慣例。這是旨在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措施,反映了3月8日發布的金融消費者保護諮詢委員會的建議事項。

此次措施是3月6日召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諮詢委員會首次會議上討論的6項消費者保護議題中的一部分。該委員會是為從金融消費者角度加強監管而設立的最高諮詢機構,由6名內部委員和11名外部專家等共17人組成。金融監督院院長李卜鈞在啟動儀式上強調了"本立道生"的含義,並評價稱這是向以消費者為中心的金融監管體制轉變的重要契機。

具體而言,為對PayMoney等預付電子支付手段進行有效的消費者引導,計劃向消費者明確告知失效期限等重要事項,並完善相關條款。其目標是通過在失效期限到來前至少進行3次以上的引導,使消費者易於理解存款退款比例。此外,計劃配合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標準條款修訂,指導將現金退款比例上調至95%,積分退款比例上調至100%。

對於證券公司,也正在研究改進股票資訊服務的收費方式和客戶引導程序。目前有意見指出,將個股推薦服務等費用包含在委託交易手續費中的方式可能給消費者帶來混淆,因此正在討論使其更加明確的方案。此問題涉及5家證券公司運營的服務中約7.4萬名用戶和高達3730億韓元的年手續費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還嘗試在金融業產品開發階段加強保險產品的內部控制,並為銀行界的包容性金融努力建立綜合評估體系。特別是,還討論了向金融消費者保護總負責人賦予否決權等方案。這些努力將與縮短金融消費者保護現狀評估周期、提高利用人工智慧監測非法廣告能力的計劃一同推進。

這一趨勢很可能在未來促進消費者權益強化和金融服務透明度提升。金融監督院計劃持續召開諮詢委員會反映意見,並著手進行實質性的制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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