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研究阿拉斯加的居留權,說實話,這遠比搬到那裡並自稱為居民要複雜得多。該州對於什麼算是建立居留權有相當具體的規定,尤其是如果你考慮那些稅收優惠的話。



所以事情是這樣的——僅僅身體在阿拉斯加並不算數。你需要證明你是認真打算長期留下來的。這意味著要取得阿拉斯加駕照、註冊投票、設立郵寄地址,並基本上與你來自的地方切斷聯繫。州政府非常看重你是否採取了實際的步驟來建立根基,而不是只是租個房子幾個月。

有一點引起我注意的是180天規則。你每年最多可以離開阿拉斯加180天而不失去居留身份,但如果超過這個時間且沒有合理的理由,你可能會失去資格。而且,如果在五年內多次超過180天的離開,除非你能證明相反,否則他們會認為你放棄了居留權。不過也有例外——軍事服役、教育、醫療等情況。

有趣的是,哪些情況會讓你失去資格。若你在另一個州保持主要住所、聲稱在其他地方有居留權(用於稅務或就業)、在其他地方投票,或以另一州居民身份申報稅務,你基本上就放棄了阿拉斯加的居留身份。其實這點很明確。

現在,建立阿拉斯加居留權的好處是相當實在的。沒有州所得稅是個大優勢——你可以保留更多收入,不論是工作所得還是投資收益。然後還有永久基金分紅,基本上是免費的錢。2024年,符合資格的居民每人獲得1,702美元的分紅。這是每年發放給在整個資格年度內居住在阿拉斯加並符合居留條件的人。有些人如果年齡在65歲以上或是殘障退伍軍人,也可以享受房產稅豁免。此外,居民的狩獵和釣魚許可證也便宜很多。

維持這個身份的部分就比較棘手。你得小心不要在其他州聲稱房屋豁免,不要用非居民稅務豁免註冊車輛,更不要除非準備失去身份,否則在阿拉斯加之外從事全職工作。甚至在法律文件或法庭案件中聲明居留權也可能影響你的身份。

不過也有一些豁免可以幫助你。如果你在外州上大學,只要不聲稱其他地方的居留權,就可以保持你的居留身份。臨時工作或照顧親人的情況也是如此——只要你保持返回的意圖並與阿拉斯加保持聯繫,通常都沒問題。

底線是:如果你真的想取得阿拉斯加的居留權,是可以做到的,但你得有意識地去操作。注意你維持的法律和財務聯繫,留意在州外的時間,並且不要不小心聲稱其他地方的居留權。稅收優惠和各種福利值得努力,但這需要真正的承諾,而不僅僅是想像中住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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