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考慮對使用盜電進行比特幣挖礦者判處8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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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通過法律,對於非法使用電力進行比特幣挖礦的行為,將處以重罰並最高判處8年監禁,原因是冬季能源短缺日益嚴重。
摘要

  • 新的刑法條款對於非法電力用於虛擬資產挖礦的行為,設置罰款和多年的監禁。
  • 檢察總長將灰色礦場與全國電力短缺、財務損失及洗錢風險聯繫起來。
  • 修正案還針對加密貨幣挖礦中的逃稅問題,待拉赫蒙總統簽署並公布後生效。

根據Asia-Plus的報導,塔吉克斯坦議會已批准一項立法,對非法使用國家電網電力挖比特幣的人士,最高判處8年監禁。

塔吉克斯坦打擊加密挖礦

兩院議會最近通過立法修正案,對數字資產生產中的未經授權電力使用施加刑事和財政處罰。新條款在該國《刑法》中增設專門條款,針對「非法用電以生產虛擬資產」。

根據批准的措施,若有人違法運營挖礦設備,將面臨15,000至37,000索莫尼的罰款。組織團體從事此類活動的成員,可能被罰款高達75,000索莫尼,並被判監禁兩到五年。涉及「特別大規模」電力盜用作為挖礦的案件,將受到更嚴厲的處罰,監禁期限為五到八年。

塔吉克斯坦檢察總長哈比布·沃希佐達(Habibullo Vohidzoda)告訴議會,通過挖礦場進行的能源盜竊已在多個城市和地區造成電力短缺。該情況迫使當局限制電力供應,並「為各種犯罪的發生創造了有利條件」,沃希佐達表示。

他還指出,「虛擬資產的非法流通促使多種犯罪行為的發生,比如電力盜竊、對國家的物質損害、洗錢及其他犯罪」。沃希佐達提到全國範圍內發現多起非法連接電網的挖礦場,並表示已展開多起調查。

官方估計,塔吉克斯坦非法挖礦行為已給國家造成約3200萬索莫尼的財務損失。沃希佐達補充說,一些涉案人士還從國外進口設備,這也違反了國家法規。

塔吉克斯坦的立法者舒赫拉特·加尼佐達(Shukhrat Ganizoda)表示,修正案同樣旨在防止從事數字資產挖礦的人逃稅。這些變更一旦由拉赫蒙總統簽署並在塔吉克斯坦官方公報上公布,即行生效。

根據報導,這個中亞國家在冬季期間一直在應對嚴重的能源短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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