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正式將穩定幣發行商列為「金融機構」,要求其遵守《銀行保密法》並落實反洗錢規範。且發行商合規負責人須由無犯罪紀錄的美國居民擔任。
美國財政部於昨(4/8)日正式跨出監管關鍵一步。旗下的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與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共同發佈一項擬議規則,旨在全面落實 2025 年 7 月通過的《GENIUS 法案》。
**這項監管架構的核心在於將「許可支付穩定幣發行商」(PPSIs)定義為《銀行保密法》(BSA)範疇下的「金融機構」。**美國財政部長史考特・貝森特(Scott Bessent)在聲明中明確表示,該提案的首要目標是保護美國金融體系免受國家安全威脅,同時確保美國企業在支付穩定幣生態系中能持續保有競爭力。
這項法案的推動反映出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將美國打造為全球數位資產領軍者的野心,也展現了官方對國家安全防禦的強硬態度。
根據這項擬議的新規,穩定幣發行商將承擔與傳統銀行對等的法律責任。**發行商必須建立全面的反洗錢(AML)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CFT)計劃,並具備主動偵測與通報可疑活動的能力。**新規明確要求發行商在技術層面必須擁有「攔截、凍結與拒絕」特定交易的權限,以便因應執法部門要求,攔阻與非法行為者相關的資金流。
區塊鏈情報公司 Nominis 執行長 Snir Levi 指出,這項變革將發行商轉變為類似銀行的門戶守衛,未來市場將出現更大規模的錢包凍結、交易攔截與資產扣押行動。
財政部認為這些義務屬於「量身訂製」且符合目的,官方會根據發行商的規模與業務複雜度調整標準,嘗試在打擊犯罪與促進技術研發之間取得平衡,避免對產業造成過重的行政負擔。
為了確保合規計劃有效執行,該提案對發行商的人事安排設定了嚴格門檻。**未來穩定幣發行商必須指派專責人員負責反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防禦系統。該負責人必須居住於美國境內,且嚴禁有過內線交易、網路犯罪或金融詐欺等刑事犯罪紀錄的人員擔任此要職。**除了財政部外,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與貨幣監理署(OCC)也相繼發佈相關實施細則。
FDIC 在提案中特別澄清,雖然穩定幣發行商的儲備存款會受到保護,但個別穩定幣持有者並不會受到聯邦存款保險的保障。評等機構 Moody’s 高級副總裁 Warren Kornfeld 分析,若這些規定全數落實,將在銀行體系內建立一個層次分明的數位現金生態系,傳統銀行與數位資產之間的界線將進一步重合。
隨著《GENIUS 法案》預計於 2027 年全面生效,各大發行商如 Tether、Circle、Ripple 以及與川普家族相關的 World Liberty Financial 都在等待最終細則確立。儘管監管壓力增加,業界普遍認為法規清晰化有助於穩定幣資產邁向主流市場。根據 Chainalysis 的報告預測,到 2035 年,穩定幣的年度交易量可能飆升至 1,500 兆美元。
圖源:Chainalysis Chainalysis 預測到 2035 年,穩定幣的年度交易量可能飆升至 1,500 兆美元
然而,政治角力仍未停歇,參議院關於《CLARITY 法案》的辯論依然陷入僵局。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對穩定幣收益禁令表示反對,認為禁令對保護銀行貸款毫無幫助,反而會增加使用者的成本。
在國際情勢方面,伊朗近期宣佈計劃對穿越荷姆茲海峽的油輪徵收每桶 1 美元的比特幣($BTC)通行費以規避制裁。這類地緣政治衝突引發的非法金融風險,促使美國財政部加速透過《GENIUS 法案》建立嚴格的控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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