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地方檢察署(台中地檢署)於 4 月 23 日正式起訴萬里開發公司負責人洪岳鵬及台中銀行 6 名分行主管,共計 7 人,涉嫌罪名包括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鉅額洗錢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相關罪嫌。根據聯合新聞網援引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案件涉及不法金流達 36 億 4,000 萬元新台幣。
根據台中地檢署起訴書,萬里開發公司負責人洪岳鵬涉嫌拉攏台中銀行潭子、北屯、中正及頭份等 4 家分行的主管合謀,協助詐騙及線上博弈集團進行洗錢活動,犯罪期間為 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4 月。
起訴罪名涵蓋: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鉅額洗錢罪,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相關罪嫌。
涉嫌犯罪手法:系統性規避洗錢防制機制
根據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涉案銀行主管涉嫌採用以下手法協助掩護不法金流:
· 以 12 家無實際營業的虛設行號(包含佳○實業社等)名義開設金融帳戶
· 辦理開戶時未依規定留存開戶影像照片
· 刻意調高各商號帳戶的鉅額轉帳額度
· 人頭帳戶觸發洗錢警示通報時,刻意延遲向主管機關申報異常
· 已完成申報後,仍怠於執行帳戶暫停、限制或終止匯款等法定防制措施
上述手法使不法所得得以透過密集網路銀行轉帳迅速移轉,掩飾資金來源與去向。
根據鏡報報導,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歷經數月蒐證後,分三波對萬里開發公司及台中銀行相關地點實施搜索,查扣涉案人員名下存款、不動產、股票及車輛,合計 2 億 6,910 萬餘元新台幣。
台中地檢署完成偵訊後各被告的司法處置結果如下:
洪岳鵬(萬里開發負責人):聲押獲准
張姓經理(潭子分行):聲押獲准
莊姓經理(頭份分行):聲押獲准
黃姓經理(中正分行):以新台幣 1,000 萬元交保
姚姓經理(北屯分行):以新台幣 600 萬元交保
蘇姓襄理(北屯分行):以新台幣 50 萬元交保
陳姓襄理(中正分行):無保請回
根據台中銀行於 2026 年 4 月 1 日發布的重大訊息公告,該行表示已配合調查局搜索及訊問程序,並強調本案對公司整體財務與業務無影響。
根據台中地檢署官方起訴書,本案於 2026 年 4 月 23 日正式起訴,共 7 名被告,包括萬里開發公司負責人洪岳鵬及台中銀行 4 家分行的 6 名主管及襄理。
根據聯合新聞網援引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涉案不法金流總額達 36 億 4,000 萬元新台幣;法務部調查局查扣涉案人員名下資產合計 2 億 6,910 萬餘元新台幣,涵蓋存款、不動產、股票及車輛。
根據台中銀行於 2026 年 4 月 1 日發布的重大訊息,該行已公告配合調查局搜索及訊問程序,並表示本案對公司整體財務與業務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