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和某人討論他們的遺產規劃,才意識到很多人在設立生前信託時都會犯相同的錯誤。所以我想分享一下,哪些東西不應該放進生前信託,因為搞錯了可能會帶來真正的麻煩。



首先,讓我解釋為什麼生前信託甚至很重要。遺囑認證基本上是你去世後的法律程序,可能又慢又貴又亂。一個生前信託可以讓你避免整個過程。就像說:這是我的資產桶,我現在控制它,等我走了,受託人會按照我的意願處理。無需法院介入。相當乾淨的安排。

但這裡是人們會搞錯的地方。並非所有東西都應該放進那個桶裡。

合格的退休帳戶是最大的一個。你的IRA、401(k),或403(b)?不要把這些放進生前信託。我知道合併所有東西看起來很合理,但稅務後果不值得。這些帳戶有自己的受益人指定系統,實際上效果更好。那筆錢也會透過那個機制繞過遺囑認證。

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健康儲蓄帳戶。HSA本身就是具有特殊稅務待遇的個人帳戶。它們免稅增長,醫療支出提取也不課稅。把它們放進信託會讓結構變複雜。只要在帳戶本身指定受益人即可。

人壽保險就比較複雜了。技術上你可以放進信託,但這取決於你的信託是可撤銷還是不可撤銷,以及你想達成的目標。有些人會用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來做醫療補助規劃,另一些則保持保單在自己名下並指定受益人。你真的需要仔細思考細節。

還有一個人們不一定會想到的:你實際需要經常存取的帳戶。如果你把錢放進不可撤銷的信託,可能就沒那麼容易動用。這會違背你擁有流動資金的目的。更好的做法是設立一個聯名帳戶並指定受益人,或使用付到死帳戶。這樣資金可以快速到達你的受益人,且不會讓你被鎖在外面。

關於「你不應該把什麼放進生前信託」的更大重點,其實是要了解你的信託真正的目的。生前信託不是萬用解決方案。它是針對特定資產的專用工具。如果你打算設立一個,應該找懂細節的遺產規劃律師諮詢。遺囑認證的過程已經夠漫長了,沒必要因為信託結構而增加不必要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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