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查獲台灣加密貨幣詐騙集團,一名生技高層一年半內被榨 5,900 萬元。受害人先被假 APP 掏空 5,000 萬存款,詐團再誘拐他「翻本」,引薦至假代書事務所騙取房產抵押貸款 1,000 多萬元。警方 2025 年 10 月逮捕 17 人,3 名車手聲押,代書相關人士 30 萬交保。
在生技公司擔任高層的受害人最初掉入台灣加密貨幣詐騙的經典陷阱,透過社群媒體或交友軟體認識自稱「投顧老師」的詐騙成員。這些詐騙分子通常會先建立長期信任關係,分享市場分析和投資心得,製造專業形象。待受害人卸下心防後,便開始推薦「獨家加密貨幣投資平台」,宣稱該平台有內部消息和高額回報。
受害人下載了偽造的加密貨幣交易 APP 後,最初投入小額資金測試,詐團會讓他順利提款並獲得可觀收益,這種「放長線釣大魚」的手法在台灣加密貨幣詐騙中極為常見。受害人看到帳面高報酬便持續加碼,逐步投入更大金額。詐團在後台完全掌控假 APP 的數據顯示,可以隨意調整帳面餘額和收益率,製造持續獲利的假象。
當受害人投入金額達到詐團預期目標後,詐騙進入收網階段。受害人發現無法提款時,詐團會編造各種理由,如「系統維護」、「需繳納稅金」、「帳戶異常需補繳保證金」等,誘使受害人追加更多資金。這名生技高層在這個階段投入了約 5,000 萬元存款,全部付諸流水。
· 社群媒體或交友軟體建立信任關係
· 推薦假加密貨幣投資平台並提供假 APP
· 初期讓受害人小額提款建立信任
· 操控後台數據製造高收益假象
· 收網階段以各種理由阻止提款並要求追加資金
這種台灣加密貨幣詐騙手法並非新創,但成功率極高的原因在於利用了人性的貪婪和沉沒成本謬誤。當受害人已投入鉅額資金後,心理上更容易相信「只要再加碼就能回本」的謊言,這正是詐團進入第二階段收割的心理基礎。
隨後詐團沒有直接切割受害人,而是換上第二套劇本,這是台灣加密貨幣詐騙的升級版本。詐騙成員會表現出「同情」和「協助」的態度,宣稱自己也遭遇類似情況但成功翻本,並引薦受害人前往「專業代書事務所」進行資產抵押貸款以獲得翻本資金。
52 歲的蘇姓男子不具備地政士資格,卻宣稱在代書事務所任職能合法進行借貸。詐團精心打造出看似合法的地政流程,辦公室裝潢專業,準備具法律效力的本票與抵押合約,甚至有「員工」51 歲蕭姓男子替被害人辦理房產抵押借貸手續。整個流程模擬正規代書業務,讓受害人難以察覺異常。
受害人因沉沒成本焦慮,急需現金「翻本」以彌補前期 5,000 萬元損失,在心理壓力下簽下房產抵押書。透過 44 歲的周男貸款給被害人,受害人獲得新台幣 1,000 多萬元現金後,依照詐團指示分成 15 次轉交車手。這種分次交付的設計是為了規避金融監管和洗錢偵測,每次金額控制在不引起銀行關注的範圍內。
這套二次收割手法展現了台灣加密貨幣詐騙集團對受害人心理的深刻理解。詐團知道已損失鉅額的受害人不會輕易報警,因為報警意味著承認損失並面對家人質疑。相反,受害人會抓住任何「翻本」機會,即使這個機會需要抵押房產這種極端手段。詐團利用這種心理弱點,將受害人從金融資產剝削到實體資產,實現「資產全面清算」。
此類台灣加密貨幣詐騙在全球都非常流行,整個結構從線上「投顧老師」製造 FOMO 氛圍導流開始。詐團會在社群媒體、交友軟體甚至 LinkedIn 等專業平台廣撒網,尋找有投資需求和一定經濟實力的目標。他們通常會偽裝成成功投資者或專業分析師,透過分享市場洞察和投資成功案例來吸引關注。
第一階段:社群導流與信任建立(1-3 個月)
第二階段:假 APP 投資與小額獲利示範(1-2 個月)
第三階段:大額投入與收網(2-6 個月)
第四階段:實體資產抵押二次收割(1-3 個月)
第五階段:切割關係與洗錢離場
讓被害者操作偽造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後,詐團完全掌控後台數據。這些假 APP 通常會模仿知名交易所如 Binance、OKX 的介面設計,甚至會顯示即時市場行情數據以增加真實感。然而關鍵差異在於,受害人的資金並未真正進入區塊鏈或任何交易所,而是直接轉入詐團控制的帳戶。
若被害人擁有不動產等可抵押的資產,詐騙集團會動用口舌誘引被害人抵押資產轉換為現金。詐團通常會與民間借貸公司合作,這些借貸公司有時明知是詐騙案件仍選擇配合,因為他們最終能透過法律程序取得抵押的房產。等到被害人發現資金付諸流水,借貸公司的借款也還不起,只能眼睜睜看著債權人清算自己抵押的資產。
這種台灣加密貨幣詐騙的閉環設計極為精密,每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從最初的社群導流「業務員」、操控假 APP 的「技術人員」、扮演投顧老師的「客服」、假冒代書的「實體收割者」,到最後的「車手」和「洗錢集團」,形成完整的犯罪產業鏈。這也是為何警方此次逮捕人數高達 17 人,顯示這是組織嚴密的集團犯罪。
警方在 2025 年 10 月收網,逮捕 17 人依詐欺罪送辦。這次查獲行動揭示了台灣加密貨幣詐騙集團的龐大規模和精細分工。17 名嫌犯中,3 名車手因直接參與收取贓款被檢方聲押獲准,顯示司法機關對資金流向環節的重視。
涉及不動產借貸的代書相關蘇、蕭、周男辯稱只是為客戶正常借貸,不知道涉及詐騙,以 30 萬元交保。這種辯護策略在類似案件中極為常見,民間借貸業者往往主張自己是合法金融服務提供者,對借款人的資金來源和用途不知情。然而這種辯護的有效性取決於檢方能否證明他們「明知或可得而知」借款涉及詐騙。
這起案件暴露了台灣加密貨幣詐騙防治的幾個關鍵問題。首先,假 APP 的氾濫難以根治,因為詐團可以快速更換網域和 APP 名稱。其次,民間借貸市場監管不足,給予詐團與借貸公司合作的空間。第三,受害人因羞恥感和沉沒成本心理往往延遲報案,給予詐團充足的作案時間。
對於一般民眾而言,防範台灣加密貨幣詐騙的關鍵在於認識以下警訊:任何承諾高額穩定回報的投資都應高度警惕、不下載來路不明的投資 APP、只使用知名且受監管的交易所、絕不在投資失利後聽信「翻本」建議抵押資產、發現異常立即報警而非試圖自救。這名生技高層的慘痛經歷應成為所有投資者的警鐘,加密貨幣投資本身並非詐騙,但不法分子利用其複雜性和新穎性實施詐騙的案例層出不窮。